原告李**与被告中国广电***************(以下简称广电磁县某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2021)冀0427民初****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李**的起诉。李**不服上诉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3月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4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21)冀0427民初****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广电磁县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207元;2.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停工留薪期工资72414元;3.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停工留薪期满至实际上班日工资27516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5月14日20...(本文书还有36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