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黄**因与被上诉人牧童集团(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童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柯*、被上诉人牧童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祝**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黄**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依法解除黄**与牧童公司之间签订的《丛林穿越设施订购合同》以及《签收单》;3.判令牧童公司向黄**退回货款602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以合同总价69万元为基数按日l‰计付违约金至付清款日止;4.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牧童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认定的事实错误。(一)一审法院在2020年12月4日作出(2020)粤0112民初*...(本文书还有25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