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张**答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电力医院的上诉请求。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公大弘正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程序合法、鉴定依据充分。一审法院已经综合考虑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医疗风险以及患者自身的身体情况xxx。
中能建医院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一审过程中没有要求我院承担责任,也没有申请对我院行为进行鉴定,没有证据证明我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且没有要求我院承担赔偿责任。电力医院的上诉与我院没有关系,我院不做评述。
北京大学****辩称,认可一审判决,不同意电力医院的上诉请求。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一,本案电力医院并未将我院列为被上诉人,故电力医院对“一审法院判决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有任何异议。第二,本案涉及医疗专业技术问题,需经过医疗技术鉴定方能明确过错、因果关系和责任程度,但一审诉讼过程中王**、张**和电力医院对我院的医疗行为均没有申请鉴定,故并没有证据证明我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需承担责任。第三,一审法院已经征求电力医院是否申请对我院的医疗行为进行医疗鉴定,电力...(本文书还有43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