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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海亚********、李**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鲁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3
  •  
  • 【案例概要】

    王**未答辩。

    孟**未答辩。

    李**、李*、李**、幽**、张**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海亚公司、王**、孟**给付李**、李*、李**、幽**、张**劳务费81630元;2.诉讼费用由海亚公司、王**、孟**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1.孟**通过王**介绍到海亚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组组长工作。王**与孟**签订《雇佣合同书》一份,合同书载明王**雇佣孟**从事青岛市城阳区木工代班组长工作,每月工资10000元,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孟**只负责工地带领工人施工,王**对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进场时间2022年4月16日,合同至工程结束日截止。2.李**、李*、李**、幽**、张**通过王**介绍找到孟**,根据孟**安排在上述工地从事吊顶装饰工作。2022年5月26日,孟**书面认可李**、李*、李**、幽**、张**在培文中学施工劳务费共计8163...(本文书还有196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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