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甘肃中建**********(以下简称中建公司)与被告甘肃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侯**、雷**,被告机械化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建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4458615.78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414790.6元(暂以分段方式计算至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1日期的逾期付款损失以4458615.78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75%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函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5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承建的兰州恒大御景天下项目108#地块剩余灌注桩...(本文书还有36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