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罗**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藏04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9
  •  
  • 【案例概要】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案涉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责任认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林芝市公安交警支队认为王**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认定王**负全部责任,罗**无责任。经查明,交通事故发生时,王**在无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路口掉头时,罗**正驾驶车辆途经该路口,王**驾驶车辆掉头的行为已妨碍罗**车辆的正常行使,违反法律规定,且王**虽表示其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向ga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亦未提交证据证实,故林芝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案涉交通事故认定合法有效。关于董*与王**责任承担问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中载明“当事人王**,联系方式199xx****xx,机动车牌类型、牌号×××”。经查明,手机号码199xxxx****为董*联系号码,罗**、罗**在案涉交通事故...(本文书还有294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