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以下简称音集协)与被告江阴市长*********(以下简称东城歌厅)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东城歌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东城歌厅:1.停止侵权,删除《paradise》等276部侵权作品(详见附件);2.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一号公告颁布的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标准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共计82800元;3.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取证消费款1440元、公证费15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共计7940元;4.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代表权利人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诉讼。...(本文书还有21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