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与被告中国某某******************(以下简称“某某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某某财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6927.75元、误工费13956元、护理费5582元、营养费1200元、交通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鉴定费600元,共计31815.75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9月3日17时,在海天线南皮县吴*坊大胜旅馆门口处,肇事司机张某驾驶冀某z××××货车由东向西行驶与行人即原告...(本文书还有16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