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大地***************(以下简称“大地保险公司”)与被告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6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地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大地保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130002.59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付保险费6479.86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136482.45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9日起到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六点五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4日为3193.69元。事实和理由:2019年9月10日,被告作为借款人与光大银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无担保条款)》,贷款用途为生产生活所...(本文书还有25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