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艾合买提***与被执行人麦日艳木*****赔偿损失纠纷一案中,由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30日作出的(2021)新280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麦日艳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艾合买提***于2022年0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麦日艳木*****支付316501.25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一、向被执行人麦日艳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其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传唤被执行人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5000.00元。二、通过执...(本文书还有6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