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与北京九华**********劳动争议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京01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京九华**********(以下简称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2、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9500元(2018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3、请求支付延时加班费77586.21元(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4、请求支付休息日加班费86068.97元(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5、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2413.79元(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年5天*3年);6、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7000元(2017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7、公证处公证钉钉打卡费用...(本文书还有329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