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松原市石*********与被告佛山市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3年3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麦**、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诉辩情况。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停止对《敖包再相会》等77个作品的侵权行为,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200元;3.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1.本案争议期间,音集协有权就涉案歌曲开展许可业务。2.原告未按照《著作权授权合同》履行告知义务,已违反合同约定,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不利后果。3.根据《著作权许可协议》,本案被告已通过音集协取得了涉案歌曲的使用授权,有权在许可有效期内使用歌曲。4.原告诉请金额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歌曲的实际价值不以其是否继续由音集协管理而改变。5.被告作为卡拉ok领域版权付费使用者,其主观上具有积极寻求获得版权许可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也...(本文书还有22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