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丁*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苏0507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3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与被告丁*、何*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唐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24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倪**(后撤销委托)、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于2024年3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被告丁*、何*立即支付钢筋劳务款人民币813534元,并自2023年8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lpr)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计付利息损失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审理中,原告刘*明确逾期付款利息变更为自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事实与理由:被告丁*、何*系夫妻关系。原告曾*被告承接的工程提供钢筋劳务。2021年1月29日,经原告与被告丁*结算钢筋劳务费用,被告丁*确认钢筋劳务费共计2663534元。后经原告催讨,被告陆续支付部分款项...(本文书还有322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