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农业*************与韩*、杨**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豫048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4
  •  
  • 【案例概要】

    原告中国农业*************(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汝州支行)与被告韩*、杨**、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农业银行汝州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韩*、杨**、赵**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农业银行汝州支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韩*、杨**偿还原告借款元本金7.9万元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其中截至2024-3-29在应还息为8436.85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赵**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诉讼费用等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韩*、杨**向原告申请了惠农e贷农户贷款业务,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按指印。贷款额度为7.9万元,贷款额度期限3年,贷款用途是生产经营周*。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农户贷款借款合同,被告赵**在担保人处签字。合同约定借款额度为7.9万元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用途是生产经营周*;双...(本文书还有236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