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以镇安检刑诉(2024)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青*、魏**、卢**、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4年9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镇安县人****检察员耿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及辩护人刘*、被告人陈*2及辩护人黄**被告人魏**及辩护人刘**、被告人卢**及辩护人刘*、被告人林**及辩护人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3月21日,镇安籍被害人姚某被以刷单返利的方式诈骗138400元。其中,姚某向一级卡陈*亭(另案处理)转账39400元,向陈*波(另案处理)转账29800元,后该两笔资金通过pos机消费的方式进入陈**名下“汕头市潮南区韩*美批发日用品商行”绑定的中国建设银行卡(6215××××3182)卡内。
2024年春节过后,周...(本文书还有27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