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郑**、郑**归还原告周**饲料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从2020年5月22日起直至还清本息止。到2023年5月22日止,共利息8640元。
事实与理由同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所述内容一致。
被告答辩意见。
原告口头应承免费供应两批饲料,但没有履行承诺,造成被告极大的损失,因此不同意支付利息。在写本案欠条时已经分清楚了,两被告各自归还10000元。
审理查明事实。
2020年5月22日前,被告郑**、郑**经常向原告购买养鸭饲料,2020年5月22日经双...(本文书还有5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