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某某************与湖北某某********、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鄂0106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9
  •  
  • 【案例概要】

    被告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张**未作答辩,亦未向本庭提交证据材料。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23年3月3日,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借款人、甲方)、张**(共同借款人、甲方)与某某支行(贷款人、乙方)通过电子渠道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善担贷”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42****090)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额度为1796000元;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借款人对借款额度的使用方式为可循环使用,只要借款人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借款人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借款人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还款来源应为生产经营回笼资金;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日;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本文书还有301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