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沈阳工学********因与被上诉人郑**,原审被告王**、刘*、张*、王**、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22)辽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3月2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宋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任江、吕**(主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沈阳工学********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事实和理由:1.对法院判决不能接受,不符合事实,完全背离事实真相。2.**楼业主王**,严重违背建筑结构下水管线线路规定,擅自改下水管线造成**层下水管线不畅通,出现堵塞,引起**楼反水,按照物业法,私自改动下水管线,出现一切后果由业主本人负责。3.在有楼上居住业主使用下水管线时,菜根、剩菜剩饭、抹布、卫**、卫生巾等物随意往下水管线丢弃,造成严重堵塞。4.**楼业主郑**长期不在此居住,而且不交物业费长达6年,其家厨房厕所反水,导致自家与**楼被泡,没能及时发现,物业根本不知情,当其发现后,物业经理带员工第一时间到场,并帮助室内下水...(本文书还有43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