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津0118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武**支付欠款107556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1月1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本文书还有312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