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西藏泰和******、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非讼程序案件案由>>仲裁程序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2)藏01民特*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2
  •  
  • 【案例概要】

    德**答辩称,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存在超过时效的程序问题及枉法裁判之说,西藏泰和公司提出的撤销事由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

    经审查查明:次德**向拉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请求: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补充协议》;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已支付的购房款1231365元;3.本案的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拉萨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于2022年7月26日作出(2021)拉仲裁字第148号《裁决书》,裁决:一、裁决解除申请人德**与被申请人西藏泰和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二、裁决被申请人西藏泰和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德**返还购房款123136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壹仟叁佰陆拾伍圆整)。三、本案仲裁费18457元...(本文书还有21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