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情况:2021年11月5日,被申请人陈**申请人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一份,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被申请人胡**申请人处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共同还款范围: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向申请人还本付息。现要求:1、被申请人胡*、陈*立即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6万元并支付罚息、复息(自2022年11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本文书还有4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