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杨**诉被告杨**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杨**,被告杨**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拍卖变卖广州市越秀区xx路xx六巷xx号**房**房屋所得价款按三方各自所占份额比例予以分配。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父亲杨*均于1995年11月6日去世,母亲朱*闩于2017年2月20日去世,父母生前共有房产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判决,由杨**继承1/2,杨**继承1/4,原告杨**继承1/4。由于原告两人早在几十年前结婚后已经搬离该继承房屋,而被告及其家属几十年来长期在该继承房屋的部分面积内居住,在母亲去世后,更是完全霸占了整套房屋。在2017年7月19日法院判决继承后,两原告几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将两原告继承的部份出租,被告不仅坚决不同意,而且将房屋大门钥匙更换,导致两原告非但不能出租,还丧失了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更有甚者,被告大言不惭地说:“你们告我吧。”理由一:该房屋没有进...(本文书还有43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