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正**因与被上诉人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2)琼027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8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正**上诉请求:1.撤销(2022)琼0271民初****号民事判决;2.改判德**给付正**107910元佣金;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德**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正**与德**签署《联合销售协议》,约定正**帮助德**完成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工作,德**则按房屋成交金额2-6%的标准向正**支付佣金。2016年2月19日,正**成功销售雅居乐清水湾蔚蓝高尔夫别墅房号**房(以下简称“案涉房产”),成交金额为1120万元,德**承诺按成交金额的6%向正**支付佣金67.2万元。但在客户付清购房全款后,德**仅向正**支付成交金额4.5%的佣金,且在之后的5-6年里,一直以...(本文书还有29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