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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盗窃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盗窃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赣0403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1
  •  
  • 【案例概要】

    公诉机关

    九江市浔*******。被告人。

    基本情况。

    被告人魏**,男。

    公诉机关。

    指控情况。

    起诉书文号。

    浔检刑诉【2023】163号。

    指控事实。

    1.2022年12月9日傍晚,被告人魏**伙同“哑某”(另案处理)在九江市浔阳区xx电竞网吧附近,见被害人孔*华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电动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754元)钥匙未拔,魏**骑上电动车带上“哑某”将电动车盗走。经销赃后,被告人魏**获得赃款130元。

    2.2023年3月20日凌晨,被告人魏**在浔阳区xx网吧,发现被害人欧某趴在电脑桌上睡觉,其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60元)放在桌上充电,魏**就乘被害人熟睡之机,将手机偷走。经销赃后,被告人魏**获得赃款180元。

    3.2023年4月17日下午,被告人魏**在浔阳区四码头信华广场附近,见被害人张某的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413元)放在其停放在该处的摩托车储物格里,魏**见...(本文书还有81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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