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与被告程**、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唐**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5148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3年2月24日下午,两被告雇佣原告洒水车为其清理滨阳大道河流镇张三川路段附近因为拉土洒落在道路路面上的土和淤泥,2023年3月25日早上,按照被告的要求原告司机驾驶车辆为上述路段洒水并清理路面上的土和淤泥等,由于气温较低清理后的路面出现部分结冰。2023年3月25日7时45分许,曹*智驾驶车牌号鲁m9****小型轿车通过该路段时,因路面结冰致使车辆受损,曹*智的车辆...(本文书还有17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