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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盗窃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盗窃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鲁13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7
  •  
  • 【案例概要】

    临沂市兰*******以临兰检刑诉〔2024〕8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犯盗窃罪,于2024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临沂市兰*******指派检察员郑*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及其指定辩护人解**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临沂市兰*******指控,2024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王**先后在日照市东港区老街巷饭店、临沂市罗*区东山医院、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临沂市中医院等地,作案十二起,窃取现金1100元,手机、汽车、电动三轮车等物品,价值共计104930余元。部分赃物追回发还被害人。具体分述如下:

    1、2024年2月14日,被告人王**在日照市东港区高倩经营的老街巷饭店内,趁无人之机,窃取吧台内现金1100元。赃款自肥。

    2、2024年2月16日2时许,被告人王**在临沂市罗*区东山医院**号楼**楼,趁人熟睡之机,窃取病人焦某某的oppo手机一部,价值500余元。赃物...(本文书还有391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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