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收到起诉人蒋**的诉状,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确认其与中卫市某某公司自2009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本案诉讼费用由中卫市某某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2009年1月,蒋**入职到中卫市某某公司处工作,从事车间装订工等工作,工资按月发放。双方于2012年才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开始为蒋...(本文书还有317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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