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7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犯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9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双*******指派检察员左大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双*******指控:2024年6月26日0时许,被告人郭**饮酒后驾驶川gh××**号小型轿车搭乘郭**,在成都市双流区××路××段行驶时,与张成刚驾驶的川adt××**号小型轿车发生擦挂,致车辆受损、无人员受...(本文书还有5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