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杨**等与安徽省人***行政复议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复议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4)皖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8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李**、杨**因诉安徽省人***(以下简称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01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30日,省政府作出皖政地〔2016〕1500号《关于宣城市2016年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以下简称1500号《批复》),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宣州区济川街道东桥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5.0058公顷(其中耕地11.92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7.7326公顷。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2.7384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市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2022年8月24日,原告不服1500号《批复》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于2022年8月25日签收受理后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代省...(本文书还有28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