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与被告重庆航悦******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7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唐海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窦锦玲、审判员郭蒙政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9月24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两次庭审,原告张德强及张警予、张德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被告重庆航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邱**、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赔偿不能使用消费券造成的损失20044元。事实和理由:原告购买了被告开发的中航小镇房屋,开发商为了回馈业主,对于在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4月30日接房的业主赠送价值50000元云会消费券,原告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后被告给原告发放价值50000元的各类消费券,原告凭此消费券进行了部分消费。被告全额出资设立了重庆凌云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为业主提供各类消费券的机会。原告消费部分消费券后,重庆凌云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关闭了...(本文书还有13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