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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固原市原*******其他行政行为行政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其他行政行为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2)宁0402行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3
  •  
  • 【案例概要】

    原告杨**诉被告固原市原*******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杨**于2022年1月2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3月11日本院作出(2022)宁0402行初****号行政判决,驳回杨**的诉讼请求。杨**不服,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2022)宁04行终****号行政裁定,撤销本院作出的(2022)宁0402行初****号行政判决,并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被告固原市原*******的法定代表人杨*2、委托诉讼代理人杨*3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固原市原*******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向原告公开编号为20211*****472665申请表当中第十项、十一项的政府信息;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交通费200元,误工费3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律师咨询及材料费1500元,共计97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本文书还有136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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