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段*因诉被上诉人某县人民**(以下简称尉氏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不服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2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段*、被上诉人某县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师*、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段*一审诉讼请求是撤销尉政补决〔2023〕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22年3月28日,某县政府作出《关于某县青霞故居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的决定》(含附件1《某县青霞故居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件2《关于本项目征收决定有关事项情况说明》),并于同年4月7日张贴发布通告。段*父亲段*名下某县城关镇东大街**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某县政府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现场公证方式随机选择了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了...(本文书还有18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