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松原市石*********与被告佛山市顺**************侵害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3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麦**、被告法定代表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敖包再相会》等131个作品侵权行为,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9300元(包括合理费用支出);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ktv中,通过消费者点播的方式有偿放映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被告辩称,原告针对同一取证公证书已经在2022年起诉过被告一次,之后原告撤诉,取证的场所并不是被告场所,现在原告又以同一份...(本文书还有26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