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袁*伟与王*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豫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袁**因与被上诉人王**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2023)豫022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9月6日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依法采用独任审理方式,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袁**、被上诉人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袁**上诉请求:1、撤销(2023)豫0221民初****号杞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袁**少支付王**24056.66元,不服金额24056.66元2,诉讼费由王**承担。事实和理由:第一,一审法院判决袁**多承担医疗费15043.82元不当,属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二审应当纠正。(1)一审法院对王**在南阳益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壳聚糖季铵盐硅凝胶9135元(票据两张),明显不当。由于被上诉人自愿选择河南大学附属南*医院住院治疗68天,医疗费才13305.45元,而今外购药高达9135元,是否必须...(本文书还有294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