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宁夏三友**********(以下简称三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甘肃翔发******(以下简称翔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2021)甘04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陈**,王**、翔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三友公司对翔发公司的起诉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中,根据翔发公司与三友公司关于付款时间的约定,工程款的最后支付...(本文书还有5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