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株式会社***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231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12年10月2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申请商标系第7500588号“rryuyu”商标(见下图),由株式会社***于2009年6月26日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的游泳衣、防水服、鞋、帽、袜、手套(服装)、领带、围巾、腰带、服装。
引证商标系第3014853号“yuyu”商标(见下图),申请日为2001年11月9日,核准后有效期至2013年3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的衬衫、服装、运动衫、内衣、羽绒服装。(略)
申请商标。(略)
引证商标。...(本文书还有25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