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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房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昆明滴滴房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云011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5
  •  
  • 【案例概要】

    本院认为,一、针对本案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原告与被告就案涉项目维修工程签订了《第三方维修承包工程合同》,原告提交的第三方工作派遣函、收方及用工确认单、责任判定书、报价清单等可以相互印证原告履行了双方之间的《第三方维修承包工程合同》,原告作为权利人向被告主张其权利并无不当,故本案原告主体适格。被告关于李*某为本案工程实际施工人抗辩不能成立,对其要求追加李*某为本案第三人的申请,本院认为无追加的必要,故在本案中不予追加。

    二、针对本案工程款应如何认定的问题,中德高路咨询(云*)有限公司接受本院委托对呈贡绿地滇池国际健康示范城1-4期40地块维修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结合现场勘验情况,根据原告提交的与工程量和单价相关的资料计算了相应的造价,虽然被告...(本文书还有167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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