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州建安********(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与被告河南聚仁******(以下简称聚仁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7月9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安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聚仁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建安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并自2020年2月22日按照月息2%支付违约金至款付清为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被告聚仁公司开发睢县波尔多公馆项目,其三期工程招标时,原告建安公司指定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合立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按照被告聚仁公司要求,合立公司需交纳履约...(本文书还有17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