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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席**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浙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2
  •  
  • 【案例概要】

    浙江省宁*******以甬检刑诉[2023]1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席梦梦、安**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于2023年1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宁*******指派检察官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席梦梦、安**及辩护人罗**、章*到庭参加诉讼,侦查人员俞*杰出庭作证。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宁*******指控:

    2022年12月8日晚,曾**、宋**、胡**(均已判决)等人受他人指使,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驾驶“振港628”船从台州市椒江附近海域出发,航行至公海海域过驳冻品后,于同月11日晚将冻品运至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东方船厂废弃码头卸驳上岸。其间,被告人席**、安**明知他人进行走私犯罪活动,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受他人指使,事先各自驾驶一辆吊车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东方船厂废弃码头等候,待“振港628”船靠泊后,操...(本文书还有200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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