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与被告夏**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黄**,被告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夏**立即向胡**支付合伙利润(分红)1658842.48元及资金占用损失(部分资金占用损失以1321381.98元为基数,按某某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2年10月3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部分资金占用损失以186460.5元为基数,按某某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本文书还有110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