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唐**因与被申请人河南省开*************(以下简称某居委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唐**申请再审称:(一)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审没有对再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进行分析论述,尤其是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涉案被告是开封汴捷中医中药科学有限公司等事实,原审违反相关规定。(二)涉案租赁合同的相对方不是被申请人,与再审申请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是“某村四联队”,应由某村四联队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被申请人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某村四联队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每年收取租金,属于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应以自己名义对外诉讼。(三)再审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适格被告是开封汴捷中医中药科学有限公司,而原审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为被告系认定事实错误。(四)案涉土地已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公告,土地所...(本文书还有13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