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姜*与被告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庭审,原告姜*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第三次庭审,原告姜*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双方共同共有(产权登记在被告徐**名下)位于东宁市混合结构的**成套住宅。事实与理由: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婚育儿子姜*鹏现年10周*,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本文书还有117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