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1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某某公司*申请请求:撤销某某委员会(某某中心)作出的〔2023〕某某仲裁字第0488号仲裁裁决书事实和理由:仲裁案件在法律文书送达、事实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均存在程序性违法,剥夺了某某公司*必要的陈述和辩论机会,导致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存在严重遗漏和忽略,进而对案件事实和责任进行了错误的认定,产生了片面有利于某某公司*的裁决结果,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一、裁决书第3页载明:“庭审结束后,某某公司*提交了第二次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秘书处将上述文件转递某某公司*及仲裁庭”但仲裁庭及秘书处均并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某某委员会(某某中心)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与方式向某某公司*送达该份申请书,某某公司*不知道第二次变更后的仲裁请求内容,属于程序错误二、裁决书第3页载明:“某某公司*和某...(本文书还有43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