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东方市自*******、赵**等行政登记行政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登记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2)琼97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3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女,1964年7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东方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女,1990年8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东方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女,1998年9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东方市。

    上列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海南华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王**,男,1963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东方市。

    上诉人东方市自*******(以下简称东方市资规局)与被上诉人赵**、王**、王**,原审第三人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一案,不服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琼9007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东方市资规局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符**,被上诉人王**、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到庭参加诉讼,原审第三人王**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文书还有371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