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缪**、石**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苏0830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原告缪**与被告石**、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0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缪**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被告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石**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退还货款计84700元;2.本案诉讼费用、保函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审理中,原告变更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退还货款计847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5月9日,原告与被告王*通过微信聊天商定购买pvc废料,原告依约于次日按被告王*的要求付款84700元至陈*楠银行卡上。被告王*收到货款后即将14.37吨的pvc废料装运给原告,原告收货时即发现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即与被告王*联系要求予以调换,被告王*即让被告石**至原告处予以处理,被告石**检验后即同意予以调换符合要求的废料给原告,并当场出具换货凭证一份。但事后被告石**、王*始终予以拖延推诿,迟迟不予以换货。此后,原告无奈之下只能与两被告协商...(本文书还有329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