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海南某投*****(以下简称某投资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宁夏某房********(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宁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投资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原审法院对《外商业街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的性质认定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一)《外商业街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的性质是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外商业街独家代理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某投资公司的多项服务内容,比如第4.2条中约定的某投资公司应当提供营销策划、市场调研、后台管理、协助某房地产公司签约等服务,而某投资公司正是因为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才能换取某房地产公司的服务费,该若干项服务涉及的履行...(本文书还有17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