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成都永恒**************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本院宣告成都永恒**************(以下简称永恒信诺达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查明,永恒信诺达公司住所地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清泰路二段158号**栋**层,于2017年10月10日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永恒信诺达公司进行调查,管理人未接管到永恒信诺达公司的账簿、文书等资料,虽然永恒信诺达公司有少量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但经询价,该部分财产无价值,无法处置且债权人也不愿意回收利用,管理人对该部分资产不再处...(本文书还有6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