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与被告北京市燕************(以下简称燕顺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刘**,被告燕顺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祁**、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1620元装修补贴;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明确告知×路×号院×号楼×单元×号房面积中原告和原告之子占有具体面积;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明确告知原告和原告之子享有的优惠价房屋面积去向;4.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顺义区定向安置购房合同》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买受人签字等);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首先,2007年原告村(北京市顺义区×镇×村)拆迁,2019年对原告进行安置,安置房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路***小区,原被告签订了《顺义区定向安置购房合同》,其中张某(...(本文书还有28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