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徐**、艾**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4)新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4-09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徐**因与被申请人艾*、被申请人刘**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29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4年6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徐**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申请再审。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徐**与艾*就案涉东四斗土地早已签订《合同协议》,且生效判决书也已认定该协议有效,因此徐**对案涉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艾*提无权调整并收回土地,艾*与刘**共谋通过诉讼调解方式侵害了徐**合法权益,徐**有权参与该案审理。且二审期间,艾*已承认其与徐**签订《合同协议》并向一审法院隐瞒该事实,其主观故意明显,达成的调解协议,侵害了徐**在《合同协...(本文书还有279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