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59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尹**,男,1951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上诉人彭**、王**因与被上诉人陈**、尹**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3)浙06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3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和询问当事人,不开庭进行了审理。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陈**、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彭**上...(本文书还有10681字未显示)